原告重庆某公司与被告云南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2年9月29日在玉龙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,因被告云南某公司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,重庆某公司遂向玉龙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执行立案后,玉龙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当天就向被执行人电子送达了执行材料,依法网络查询了其名下银行账户,并对账户进行了冻结;第二天,执行干警积极联系了被执行人,向其释明如未按调解书内容履行将会被列入失信名单、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。在执行干警释法后,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,承诺积极履行给付义务;第三天就将其应支付的货款全额转入法院执行账户,执行干警当天随即将货款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。至此,该案顺利执结,从立案到执结不到3天时间。
近年来,玉龙县人民法院深化善意执行、文明执行、高效执行理念,全力践行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”,维护胜诉权益,帮助企业纾困解难,优化营商环境,为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。(县人民法院)
日前,白沙派出所就依托“一村一民一辅警”工作机制,迅速安排警力深入辖区开展入户倾听群众呼声、了解群众诉求、化解群众纠纷等工作,扎实开展社区民辅警下社区活动。
走访中,社区民辅警们巧妙借助社区群众办喜事人员相对集中的机会,与宾客及帮客面对面、零距离开展防范电信网络、“美丽乡村行”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制宣传,并签订相关责任告知书,努力做到知群众所需、解群众所惑。
另外,社区民辅警们还通过开展民情民意收集,努力实现“掌握一条犯罪线索、整治一批治安乱点、化解一个矛盾纠纷”的目标广泛了解群众意见与呼声,征求群众对当前辖区治安、民警工作的意见建议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。
通过入户走访宣传,不仅增强了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,还拉近了白沙派出所社区民辅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,提高了群众对派出所工作的知晓率、参与率和支持率,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。(李萍)
根据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企业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相关部署安排,玉龙县税务局由纳税服务股牵头,各部门、分局配合,结合实际及时开展对应工作,做到知识更新学习到位、落实责任分工到位、工作进度开展到位,确保2023年企业纳税信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。(段晓庆)
2月9日,县委史志办领导班子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,县委第三督导组到会指导。
会上,办公室主任代表县委史志办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,班子成员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,把自己摆进去、把思想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,联系思想工作实际,深入查找问题,剖析问题根源,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。发扬自我革命和斗争精神,杜绝“好人主义”,开诚布公、严肃认真开展“辣味”十足的批评活动。县委第三督导组相关要求。(县委史志办)
